《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2025年7月7日
激活“沉睡条款”,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
安徽省广德市人大代表,广德市邱村镇谈里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克胜第一次知道拘役罪犯可以请假回家的法律规定,还是在检察机关针对顾某在拘役期间能否请假回家而召开的听证会上。
2023年8月初,在广德市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顾某向正在所内开展日常检察的广德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时任检察官郎大江提出约见检察官的申请。
谈话中,郎大江得知,顾某原是一名酿酒师,在家以酿酒为业,全家的吃穿用度都依靠每年酿酒的盈利。后因醉酒驾车,他被广德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交付广德市看守所服刑。在入所服刑前,顾某花几千元购买的糯米已浸泡完毕,酿酒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如今,顾某在看守所服刑,如果不能及时出所,浸泡的糯米等酿酒原材料将全部损毁。
2023年8月4日,安徽省广德市检察院检察官向服刑人员顾某了解其想请假回家办理酿酒事宜诉求。
面对顾某的求助,郎大江想到了刑法第43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1天至2天。
能不能适用这条规定,解决顾某的问题?郎大江先是确认了顾某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又向广德市看守所了解顾某在羁押期间的表现。
“最初,当郎检察官向我们反映顾某想申请拘役期间请假回家的时候,我们确实存在顾虑。”广德市看守所副所长张超在接受采访时坦言,“既怕他跑了不回来,又怕他在请假期间出事。毫不夸张地说,请假人员哪怕晚回来1个小时,对我们来说都是监管事故。一旦责任倒查,民警往往‘吃不了兜着走’。”
看守所的担忧是现实问题。“而且,刑法仅原则性规定拘役罪犯可以回家,没有明确申请条件、审批流程、操作标准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涉及执行细节,如何迈出这一步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考验。”郎大江说。
郎大江决定行动起来。他向看守所领导和全所干警陈述了拘役罪犯服刑期间请假回家的意义和必要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要充分重视和保障拘役罪犯的‘回家权’,可以召开会议共同探讨拘役罪犯‘回家权’落地落实问题,并以文件形式明确拘役罪犯‘回家’的适用条件、审批流程、监督管理等。”
“法律的明确规定无法回避,检察官在联席会议上提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们都不去执行或者说打折扣地执行法律规定,谁还来尊重法律’,也深深触动了我们。”张超说。
“我们想引入多方监督,听取多方意见,形成监督合力。”郎大江说。于是,一场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的公开听证会召开了。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拘役罪犯顾某的表现和请假事由,并重点介绍了拘役罪犯请假回家的法律规定和风险评估情况。看守所民警介绍了顾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阐述了看守所对顾某拘役期间请假回家的风险和顾虑。
“我们重点向检察官和看守所民警了解了顾某请假事由的紧迫性,是否必须由他本人请假回家处理,批准请假是否有利于顾某的改造和回归社会,请假期间的风险管控措施。”安徽大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宣城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张娟告诉记者,通过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顾某符合拘役期间请假回家条件。
顾某因检察监督得以请假回家,及时处理了酿酒事宜。以此案为契机,广德市检察院与广德市公安局会签《拘役刑罪犯服刑期间请假回家暂行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障拘役罪犯请假回家权益,同时以执行的规范化、制度化降低执法办案风险,进一步打消看守所的顾虑。
张超告诉记者,办法试行以来,广德市看守所里已办理拘役罪犯请假回家20余人次,没有出现脱管情况,拘役罪犯监室违规率还下降了50%左右。
张克胜认为,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体现了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刑罚理念;通过公开听证形式,引入多方参与,保障了程序正义。他建议检察机关加强法治宣传,阐明刑法第43条规定的背景、意义,同时与刑罚执行机关会商具体的执行规定,既避免“一刀切”拒绝合理需求,也杜绝因监管漏洞引发社会风险。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