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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检察院来广督导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26-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4月10日上午,宣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级检察员彭莹一行赴广德市检察院督导刑事检察工作。广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汤军,第一检察部分管领导及全体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宣城市检察院通报了2026年第一季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两项监督”等15项核心数据情况。彭莹对第一季度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充分肯定广德市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围绕新形势下案件质量提升的要求,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一要强化诉讼监督,坚持“监督就是办案,办案就是监督”,敢于、善于监督;二要规范文书制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起诉书制作规范指引(试行)》要求,规范起诉书文书制作,提升法律文书质量。三要切实抓好刑事检察“月讲评”“听庭评议”活动,通过剖析案件办理和庭审活动的经验做法和问题症结,助推办案质效双提升。四要培育优秀案例,加强理论调研,从办案伊始树立精品意识,积极打磨典型案例,结合实践撰写高质量调研文章,推动刑事检察工作从“办完案”向“办好案”“办精案”跃升。

广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汤军表示,广德市检察院将准确把握“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与发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