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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暂予监外执行“虚假病情”“违规暂监”!广德三部门联合签署意见
时间:2025-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评查工作,在前期调研实践的基础上。7月23日上午,广德市检察院、广德市司法局、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评查工作进行讨论,会签《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评查工作的意见》。

《意见》对三部门配合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评查工作的手段和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本市该项工作的管理,市检察院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市卫健委负责协调,建立本市医学专家库;二是规范病情复查流程。市司法局应当要求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及时掌握其身体情况和相关治疗情况,保外就医的,应当每三个月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等,期限调整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市检察院;三是打通协作配合渠道。三部门强化配合协作,安排制定联络员负责联系对接相关工作,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开展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评审会,并通知市检察院参与检察监督。市卫健委安排两名以上相关医学领域专家对材料进行评查审核。市检察院对于监督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有权向相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

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评查工作,同时,也是广德市检察院创新性整合社会智力资源,强化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检察公信力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良性互动,推动提升全市社区矫正管理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水平,坚决杜绝“虚假病情”“违规暂监”等问题发生,为全市社会安全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