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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以汪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9人获刑
时间:2019-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汪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今日在广德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汪某某等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均并处罚金,累计罚金人民币63万元。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中旬,以被告人汪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多次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某等9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汪某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系主犯,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姚某某、李某某、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系主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汪某某、孙某某、曹某某、黄某某、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发现漏罪,应当对其数罪并罚。被告人王某某、姚某某、李某某、谭某某曾因赌博被行政处罚,应当均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广德县人民法院判决:

一、 被告人汪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 被告人姚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 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四、 被告人谭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五、 被告人汪某广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六、 被告人孙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七、 被告人曹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八、 被告人黄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九、 被告人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前开设赌场罪所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十、 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十一、 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