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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5-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落实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市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安徽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院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目标任务: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我院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始终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二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自身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找准,下大力气予以整治。

三是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坚决贯彻保障人权、程序公正、规范监督的要求,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四是以落实检察改革为支撑。坚决贯彻检察改革的顶层设计路线,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检察改革要求相结合,对查找出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注意以检察改革的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解决问题,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五是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保障。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严抓落实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院党组和本院纪检组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以下十二个方面的问题:

(一)司法作风简单粗暴,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化解矛盾;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保护不到位。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严格、不规范。指定居所监督居住的场所不符合要求,适用的罪名不符合法律规定,执行主体越位,执行期间没有全部全程录音录像,办案安全措施不到位。滥用指定管辖、人为制造“无固定住处”,或者随意拔高数额,变相扩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三)违法取证甚至暴力取证、刑讯逼供。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间、地点不符合要求,执法言行举止不文明、不规范,超时讯问、超期羁押,体罚或变相体罚犯罪嫌疑人,变相限制证人的人身自由等。

(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未严格落实全部、全面、全程要求,录音录像的制作不规范,审录不分离,讯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内容不相符或关键内容差异大,录音录像资料不全面移送,或者移送的录音录像证据形式不符合规定、录制质量粗糙、播放效果不好、证明效力不高等。

(五)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超范围设立许可、异地羁押随意性大,人为制造壁垒,限制律师权利。

(六)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程序不规范;少扣或超出涉案金额扣押非法所得;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不能严格落实涉案款物扣押与保管相分离;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对与案件无关的扣押款物未及时返还,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程序性规定执行不到位、诉讼监督工作执行不规范。该报批报备的不报批报备,对发现的内部违法违规问题不依法通知纠正;随意适用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违法通知等。

(八)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的制作、使用不规范。

(九)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办凑数案、掺水分甚至弄虚作假。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监督环节,为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办凑数案。在公诉等环节,对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

(十)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

(十一)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者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十二)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相关科室要围绕上述重点为环节和问题,结合本科室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整改纠正。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效。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四个阶段时间安排相对集中,任务各有侧重,总的要求是做到“三个贯穿始终”:将从严从实、加强督导贯穿始终;将边学边查、边整边改贯穿始终;将开门整改、严肃处理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310320日)

1、动员部署。根据薛江武检察长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于3月下旬召开本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在全院广泛发动,确保全员参与,特别是对与整治活动相关联的业务科室及办案干警要加强动员和要求。

2、制定方案。我院根据省、市院要求,参考省、市院方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320日报市院。

3、学习研讨。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党支部集体学习、警示教育、讨论交流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全国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等重要文章,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的审议意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检察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等学习资料。加强检察干警的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认识新常态下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干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对照检查阶段(2015321日至5月)

1、排查摸底。对照重点整治的内容,结合高检院《关于2014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和省院《关于2014年度部分基层院规范执法评查工作的情况通报》,仔细梳理我院在司法行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开门纳谏。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信箱、举行开放日等方式,认真听取干部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的意见建议。

3、汇总梳理。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汇总。对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建立台账,为整改落实打好基础。

4、深刻剖析。着重从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司法作风等方面查找思想、制度、管理、作风方面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针对党性党风党纪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高质量的专题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干部、检察人员都要参加,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除党组会固定列席人员参加外,还可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列席,邀请上级院督导组成员列席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就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专门听取群众意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要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灵魂,正视矛盾,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相关部门要将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5510日前报市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6月至10月)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确保诊改到位。

2、集中整改问题。各科室和一线办案人员要对自身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要从强化思想教育、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改。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坚持做到群众有反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改后又复发的不放过,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故意“打擦边球”、故意隐瞒不报、故意拖延不改的,必须坚决处理;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性问题,要加强调研,及时提出意见。

3、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积极落实上级院部署的案件评查活动,实行开门评查、定期评查。严格根据《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办法》和《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监督办法》的规定,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4、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健全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并将其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成果和考核标准。重点制定完善以下制度:

1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相关制度。完善线索管理制度,细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务制度,建立执法监督员制度。

2)案件管理制度。用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挖掘系统功能,规范系统运行,强化对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

3)案件评查制度。依据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完善司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实现评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全年评查数量不少于办案总数的三分之一,实行捕后撤案和不诉、撤诉、无罪案件评查全覆盖。

4)考核奖励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更加突出核心业务、更加突出质量标准、更加突出社会评价,推动建立更科学、更务实、更公平、更简便的考核激励机制。坚决取消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坚决改变简单以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等排序评优的做法,坚决纠正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唯数量、掺水分、不规范司法等问题。

5)检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办案活动和司法办案信息的公开,加强检察文书的释法说理工作,认真做好检务公开大厅服务工作,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

6)行为管控制度。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检察人员司法档案制度、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科室将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专项办汇总成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整改落实开展情况的书面报告于20151010日前报市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11月至12月)

通过专项检查、抽查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本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必要时组强开展“回头看”。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科室和个人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督促整改。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市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任组长的广德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进展情况,主动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明确责任。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强化担当意识,对照主体责任的要求,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整改,既当好表率,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严字当头,敢抓敢管。

(三)加强监督。本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协调、督导工作,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逐个阶段地抓好落实。同进认真对待省、市院督导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注意处理好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自觉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不误。

(二)坚持开门整治。要着眼于解决自身突出、群众关注、代表热议、社会反映比较大的问题,坚持内外结合,广泛吸收代表、委员参与到活动的评查、督查、验收等各项工作中来,扩大影响力,强化监督力,提升认可度、满意度。整改落实情况要公开通报。

(三)抓好典型教育。适时开展向先进检察院和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纠错力度和曝光力度,选择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和事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四)加强信息报送。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典型做法、应对举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形成检察信息,由本院专项办每两周向市院上报一次工作信息。

(五)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运用各种检察传媒、检察官网、外网专版、机关内网、工作简报、“两微一端”等平台,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

(六)严肃检察纪律。对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线索,坚持快查快办;对不规范司法问题要及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

20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