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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时间:2018-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德县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34.94 

23.08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9.94

9.7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5

 13.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13.3 

       公务用车购置

 0

 0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德县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94万元,支出决算为2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广德县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8万元,占42.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占57.6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78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2017年广德县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90批次,465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广德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办〔2015〕8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3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8.81万元,下降81.56%。下降的原因是2016年购置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2017年,广德县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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