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五、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广德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德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02]76号)文件规定,县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检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和举报工作。
(三)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自行侦查的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和起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以及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四)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羁押监管场所的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开展司法检验、鉴定、审核等检察技术工作。
(七)开展机关纪检、监察、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负责检察机关的干部人事及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八)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九)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本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察干部年轻后备干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任免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考核任免书记员和助理检察员。
(十)规划检察机关的计划、装备和财务,管理本院物资装备、行政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对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开展预防犯罪工作。
(十二)负责完成同级党委和人大交办的工作,以及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
|
政法机关
|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坚持统一领导,持续发挥检察反腐职能新作用。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推进新机制运行落地生根。
五是坚持强化自身,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第二部分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81.27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95.98万元,占82.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7万元,占7.89%;医疗卫生支出34.81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65.21万元,占6.03%。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1.2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95.98万元,占82.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7万元,占7.89%;医疗卫生支出34.81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65.21万元,占6.0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895.9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17.56万元,增加32.07%,增加原因主要是检察机关员额制及司法改革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85.2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2.77万元,减少56.94%,减少原因主要是今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含在内。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预算34.8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7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人员增资等,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预算65.2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23万元,增加14.44%,增加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9.81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2.2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48.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59万元,主要包括办案支出和装备购置支出。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1,081.27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1,08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27万元。
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1,08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27万元,占85.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9万元,占14.7%,主要用于办案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2.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5辆为执法执勤用车,2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三部分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