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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普通“酒驾”案,为何罪犯亲属专程来检察院送锦旗?
时间:2023-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广德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在对日常羁押罪犯谈话教育工作中了解到,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的罪犯顾某某犯罪前在家以酿酒为业,本次被判处拘役刑罚交付执行前,家中已经开始了酿酒生产前期准备,酿酒生产工艺急切需要其本人及时处理,否则酿酒原材料因过期将全部损毁,经济损失巨大。经了解当事人家中全靠酿酒维持生计,生活水平不容乐观。

考虑到顾某某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和维护所内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驻所检察干警们主动开展调查,核实顾某某反映的情况,向广德市看守所了解其羁押期间现实表现,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听证人员评议意见,及时向广德市看守所制发书面检察建议书,建议看守所依据刑法的规定给予顾某某拘役服刑期间请假回家2日。驻所检察干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顾某某请假回家、假后收监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2023年8月4日,顾某某请假结束并按时回看守所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当日下午,顾某某的亲属将一面印着“办案有力度 维权有温度”的锦旗送到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感谢该院驻所检察室在办理顾某某的案件时坚持司法为民,不仅保障了顾某某服刑期间可以回家的权益,更避免了其家庭的经济损失。

本次拘役罪犯回家权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秉持以人为本、为民司法的理念,有助于引导服刑人员认罪伏法、积极改造,让他们亲身感受到司法办案过程中的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那么,大家是否要问?如果让被判处拘役罪犯请假,出入看守所频繁,无形中会给看守所监管安全带来隐患。另外,也不能排除罪犯请假外出之际,脱逃和重新犯罪的可能。

根据刑法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回家期间逃跑的,应当按照刑法规定以脱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检察院通过全面审查,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把握源头,坚决杜绝安全风险;严格审批,确保程序合法三方面把关,确保服刑罪犯“出去放心,回来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