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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决定公不公正?公开听证解开了申请人的“心结”
时间:2021-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希望检察官和在座的各位给我评评理。”听证会上,申请人杨某某说到。
    2021年3月,杨某某与孙某某确定男女朋友关系,期间孙某某以各种理由向杨某某借款9万余元,之后还款9900元。2021年4月份,杨某某发现孙某某交与其驾驶的保时捷车辆不是孙某某所有,遂认为孙某某骗其钱财向广德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杨某某对此处理结果表示不满,经复议程序后,2021年7月15日,杨某某到广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为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该院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听取申请人、办案人员以及听证员的意见。
    2021年7月20日上午,广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党组书记、检察长汤军主持,邀请公安机关原案承办人到会说明案件调查情况及不立案理由,邀请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对该案所涉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定性问题展开充分讨论,根据听证查明事实,听证员评议结果一致认为本案公安不立案理由成立,建议申请人杨某某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听证员的意见是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汤军表示,将综合各方意见,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决定。
    听证员代表参与听证后认为,整个听证过程公开公正、全面客观、说理充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参与听证,充分发表意见,能够促进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同时经过“零距离”释法说理,解开了申请人杨某某“心结”,消除了其内心疑虑,申请人杨某某表示接受监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