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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检察官用民法典“典”亮校园的你!
时间:2020-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9月8日至9日,教师节前夕,广德市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广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梅婷前往实验小学东、西两个校区,开展以“民法典与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报告会,实验小学东校区五年级全体师生、实验小学西校区五年级、六年级全体师生参加了学习。

 “你从楼下经过时,被高空抛物砸到脑袋,但是你不知道是哪个住户扔的,该找谁要求赔偿?”“12岁小女孩将邻居的狗牵出来,结果狗绳子绊倒老人致使老人死亡,谁来承担责任?”,梅婷从这些生活中易出现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告诉同学们如何运用这些法律保护自己,远离伤害

   梅婷还列举了多个典型案例,倡导同学们厉行节约,爱护我们美好家园。同时通过案例深入讲解了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如姓名权、隐私权、财产权等,以及监护人的监护义务和教育机构的特殊责任等等,这节生动的法治课,在同学们心中播下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

  加强法治教育,对于预防和减少设计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广德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依托该院未检检察工作,以“法治副校长”为纽带,加强与市妇联、市普法办、学校、社区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开展了法治课堂、模拟法庭、观摩庭审、“江淮普法行”“红色星期六”等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发挥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