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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职能
时间:2015-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综合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处理机要文电;负责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负责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干部教育培训以及检察官任职资格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工人的考核、任免、调配工作;负责检察官等级、法警警衔的评授和新录用人员招收以及人事档案、工资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研究制定有关检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负责并组织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参与有关法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负责其他应当由调研室承办的事项。 

   负责维护本院的工作秩序;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搜查,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2、刑事检察部

   依法指控犯罪,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 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 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3、刑事执行检察部

   刑事执行检察部的工作的任务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4、诉讼监督部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控告检察的主要任务是,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初核举报线索,办理有关控告案件,开展举报奖励工作,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处理有关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赔偿请求人、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5、综合业务部    

   负责并组织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参与有关法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负责其他应当由调研室承办的事项。负责案件的受理及流转、案件流程监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以市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6、院党总支

   领导本院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培训,党员信息统计、党费收缴等工作;配合政治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察和民主评议,负责本院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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