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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受损生态是否有效修复?检察官实地勘验并公开听证
时间:2020-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受损林地是否得到有效修复?

公益受损的情形是否还存在?
为了客观认定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事实
宣城与广德两级检察院检察干警实地勘验后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开听证。

    2018年6月,广德某矿业有限公司将其取得采矿权的东部矿区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方式承包给武某某开采。承包合同签订后,该矿业有限公司及武某某均未办理林地使用权证,武某某即组织人员采取机械作业和爆破作业的方式占用矿区内的某片毛竹山场开采石灰石矿,并将开采石矿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堆放于另一片毛竹山场。


   经鉴定,该矿业有限公司东部采区实际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225.463亩,其中,除去相关行政单位审批通过的占用面积和已经人工治理基本恢复的林地面积,检察机关立案时,仍有168.689亩林地尚未恢复。 

     立案后,检察官按照程序进行了诉前公告,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已经对未恢复的林地进行了一定的复绿。


“生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追求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生态的有效修复,因此这个案件无论是否起诉,我们都要格外严谨和慎重。”为了让本案的办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由两级院联合办案组于8月28日上午,赴该公司的三个界外造林点进行了实地勘验。

    在勘验过程中,检察官重点勘验了该案中未修复的林地与余土堆放区的林地生态有无得到修复、人工复绿的植被是否得到有效管养。检察官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以及第三方鉴定公司的专业人员一一核对原址及异地修复的山林所在的位置和面积。同时,结合现场勘验的直观结果,检察官制作了详实的勘验笔录,为进一步办理该起案件创造了客观基础。

为了妥善处理该案,8月28日下午,联合办案组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会上,检察官详细了解了涉案的168.689亩林地生态环境修复情况,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第三方鉴定机构相关人员介绍了案涉地块生态修复验收情况。涉案企业代表也对接下来的复绿和管养进行了表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