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德的许多公共场所出现了大小不一的各类自动售货机,自动售货机因24小时自助购物方便而快捷,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而这些自动售货机销售的基本上都是食品、饮料类是否合格、达标,关乎着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自动售货机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零售形式,往往容易成为监督管理的盲点。
今年10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广德市火车站、车管所、法院立案大厅等地人流量较大的公众场所内摆放有自动售货机,这些自动售货机均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不明,使得消费者无法判断售卖的食品是否具有正规的进货渠道。食品的储存运输是否安全?发生纠纷时,因自动售货机一般不提供售货凭证消费者难以主张其合法权益。自动售货机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零售形式是一种新型食品经营业态,应该加强其监督管理,不应游离于监督管理之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依法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让广大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近年来,广德市人民检察院紧扣保护公益这一核心要素,以饮用水源、农贸市场、网络餐饮、学校周边等为监督重点,聚焦食品新领域、新业态结合最高检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心合力保护好广大市民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