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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开始,依法强化社区矫正入矫环节检察监督
时间:2020-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2020年7月15日上午,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宣告监督。

 此次监督重点围绕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流程是否严格依法进行,新建档案是否规范齐备,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请销假手续等权利义务是否依法告知明确等。 监督中,该院检察干警还通过与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谈话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现状、现实表现进行详细了解,并告诫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端正矫正态度,认真学习法律规定,彻底纠正自己的心理和以前不当行为,尽快融入社会重塑人生。

 同时检察人员还查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台账,了解了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等具体措施,并当场提出了检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