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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是常态,不适用是例外——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时间:2019-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司法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今年10月起,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此项制度的适用,取得了良好成效。适用比率由1-8月份的10.5%提升至10月份的82.3%。

1、理论实践并举,推动制度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刑诉法,深刻理解修改的立法精神、具体内容和司法办案要求,突出全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重点,按照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推动此项制度实施。

2、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

    成立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专班,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为组长,统筹负责该项工作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实行检察长每周一调度制度,听取每周适用情况的报告,对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及时分析研究解决。

3、召开专题座谈,统一思想认识

    2019年10月12日下午,该院专门召开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各办案团队和员额检察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意见和建议,研究部署了刑事诉讼监督和认罪认罚制度适用工作。

4、开展业务竞赛,提升办案水平

    10月起,在该院第一检察部开展了以此项制度适用和刑事诉讼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业务“百日竞赛”活动。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将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交上一份合格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