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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1日在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家升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伟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履行职责,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始终坚持把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88件235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33件17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78件378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46件266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及强奸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12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性犯罪嫌疑人81人,提起公诉89人;对涉黄、涉毒、赌博犯罪提起公诉53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出台《服务全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十条意见》,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提起公诉18人,通过执法办案促进我县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我院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毒品犯罪、禁娼禁赌、查处违章建设等专项整治活动。

依法妥善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在严厉惩治犯罪的同时,秉承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以宽促稳,对初犯、未成年犯、罪行轻微的老年犯、因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以减少社会对抗;坚持以调安稳,推行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模式,探索以调解、和解等方式处理案件,最大限度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一年来,共对55件案件中的64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1件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对7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积极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条件不起诉、诉前社会调查等办案机制,全年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走访调查,对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1人,提供法律援助10次,安排亲情会见13次,实施犯罪档案封存8件,探索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工作。这一系列的挽救和保护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负面影响,以促成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依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结合执法办案,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充分运用法治方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认真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搞好服务。规范和完善控申接待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和“诉访分离制”, 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分流、处置程序,保证案件零积压,件件有落实。坚持区别对待,对缠访、闹访的予以批评教育,依法处理。一年来,我院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5人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6次;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工作,1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开展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活动1次。加强检企共建,院领导定期走访县内相关企业,解答企业涉法涉诉问题,拓展检察服务视野。成立了“检察官妈妈”团队,帮扶困难儿童。

二、严厉查办职务犯罪,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

坚持有案必办,突出查办重点。始终把群众关心的惠农资金、生态环保、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作为职务犯罪的查办重点。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0余条,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全部为大案,犯罪涉案金额最高达48万元。其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查办涉及矿山管理和违章建设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我院还积极配合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参与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并积极参与解决因安全事故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效果。我院积极适应修改后刑诉法要求,不断转变侦查方式,积极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检察院要求,规划建设与省检察院视频联网的侦查信息指挥平台,并着手进行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协作机制;与含山县检察院、芜湖县检察院建立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以机制创新优化整合办案资源,提升办案能力。坚持职务犯罪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年共对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全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60份。严格实行看审分离制度,实行“镜头下讯问”的工作方式,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我院自行发现并突破案件6件,所办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中易某贪污案因犯罪情节较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创新预防举措,增强预防实效。本着“预防先于惩治,惩后着重预防”的工作理念,“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为中心,组合出拳,全面规划推进社会化大预防格局一是更具针对性。有的放矢提出检察建议10件次,深入发案单位预防调查9次,分析个案14件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0次。派员参与重要工程招标现场监督,并对我县27个涉农项目资金进行了重点督查;为住建、供电、交通等20多个单位开展警示教育39场次。二是更具建设性。与县委党校联合制定《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的实施意见》;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户外长廊20余处;选取案例和县纪委共同编印《村干部廉洁履职警示录》,积极推动职务犯罪预防进乡村。三是更具特色性。由干警自编自导自演的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破碎的奖杯》获得全省优秀奖;利用县直部门在清退办公用房后腾退的办公用房规划建设警示教育分基地,目前国土分基地已经建成,金融和地税分基地正在筹建,这种创新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三、强化监督规范办案,深入推进公正执法

更加注重强化诉讼监督。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件;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件;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捕5人,追加起诉18。同时,着力关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5件5人。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全年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法院改判1件;通过出庭公诉、判决书备案审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三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受理并妥善处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5起,纠正违法32次,监督收监执行3人,并依法积极为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促进“三类罪犯”的公正规范化管理。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并认真做好驻所检察室的搬迁工作。四是加强对民事诉讼的全程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机制。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33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全部采纳;提请抗诉1件,支持起诉16件。联合县法院出台《关于建立防范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全年查办诉讼当事人虚假诉讼案件2件。

更加注重更新执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能定位,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办案与监督并举既敢于监督,又规范、理性监督。坚决摒弃 “重实体、轻程序”、“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只抗轻、不抗重”的片面做法,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贯彻少捕、慎捕的工作方针。全年会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20次,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活动45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法庭审理所需材料56 与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3次,在加强审判监督的同时,对人民法院裁判正确、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主动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更加注重加强自身监督。自身监督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案件管理,依托统一应用系统实行网上办案,加强对办案过程和节点的实时监督和流程监控,并依托该系统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制定了《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办法》和《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监督办法》,全年开展案件评查 2 次,评查案件123件,加大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的力度。加强内部案件技术证据审查,提供文证审查 13 份。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2014年8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努力改进民行检察工作;推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传递检察工作信息和动态,全年共累计发送短信8460人次;通过在“广德论坛” 开通“竹乡检察”板块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大厅设立多媒体宣传机等方式,推行“阳光检务”,打造“让群众看得见的正义”,不断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树立司法公信力。

四、狠抓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实施人才兴检战略,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加大对办案人员和科室骨干的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检察人员30余人次,其中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培训19人次;打造综合性学习平台“广德正义讲坛”,通过“学、讲、用”提升干警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实行非公诉年轻干警办理公诉案件制度,拓展年轻干警锻炼舞台,促进干警全面发展;派员参加公诉人辩论赛“安徽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我院一名检察员在公诉人竞赛中获得省级优秀公诉人称号一年来,我院共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检察理论调研文章8篇,在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新安晚报、今日广德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百余篇,一名检察员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称号,并获得全省“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二等奖。

增强管理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在全院开展“制度建设月活动”,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以制度管人、管事、用权,实施精细化管理。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通过自查问题、确定目标、保障落实,切实提高办案办公质量和效率。开展“我为我院献计策”金点子征集活动凝聚共识。开展竞争性选拔中层副职干部,提选出5名干警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较大地提升干警的工作热情。开展科级干部结对帮带年轻干警活动,助力年轻干警成长。

提高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水平。通过推进检务公开大厅、检察内网分级保护、侦查指挥平台、办案区升级改造、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强检水平和司法为民的能力。通过建设干警体能训练中心开展业余文体活动,提升队伍活力。通过设置年轻干警过渡性住房、干警办案休息用房和打造机关激励文化,落实从优待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结合得还不够紧密,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还需加强,力度还需加大,措施还需细化。二是干警开拓创新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的劲头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信息化、保障现代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少数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将继续坚持法治引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落脚点,积极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完善新常态下的检察服务举措,从以下几个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

一、围绕“法治广德”建设,强化在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公正对待群众诉求,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作用。针对刑事犯罪以罚代刑的现象和行政事务以刑代罚侵害公民权利的问题,着力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辅助依法行政。

二、围绕 “工业强县、生态立县”建设,强化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改革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加强对改革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和优化投资、创业、发展环境。继续加强对危害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把关,巩固全县“三线四边”环境治理工作成果。

三、围绕职务犯罪查办要求,强化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集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更加认真地对待群众举报,完善反腐举报机制。从教育干部、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调查分析、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等常规工作,并深入推进特色预防工作。

四、围绕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检察权始终正确规范行使。采取措施重点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办案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办案等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加强对执法活动和检风检纪的监督,完善检务公开举措,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构建规范、文明、开放、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

五、围绕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强化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关键在于检察队伍整体素能的提高。加强岗位练兵,强化检察队伍的管理和教育,打造学习型、业务型检察院;继续推进文化育检、精神强检,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完善激励机制,打造机关激励文化。开展创争工作,打出我院部分业务工作的“品牌”,要叫得响,有影响,并以精细管理为抓手从而带动全院工作均衡发展。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将继续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攻坚克难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为我县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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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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