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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时间:2021-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8月,被告人黄某勇在广德市某公司务工期间,与同事黄某德因琐事发生争执,黄某勇遂拿起车间内一根铁管,朝黄某德挥击并击中其右耳下方,黄某德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广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黄某德系外伤性颅脑损伤死亡。同日,被告人黄某勇被抓获归案。
    2020年12月15日,广德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犯罪工具铁管一根予以没收。
    2021年9月2日,李某某以法院审判程序错误、重罪轻判等为由,向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李某某的申诉要求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调阅本案侦查卷、检察卷、审判卷,并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认定的事实与法院判决书认定事实一致,李某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检察官同时了解到,李某某患有腰椎间盘脱出症需常年治疗,基本无劳动能力,其丈夫死亡后,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李某某家庭陷入困境,系因案致贫,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检察官在当事人提交司法救助申请后,迅速完成所有的证据调查核实工作,并举行检察官联席会议,确定了救助金额为57000元。
    而另一起申请司法救助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与被害人感情、经济纠葛,犯罪嫌疑人将汽油泼酒在被害人店内并点燃,致二人严重烧伤,店内物品烧毁,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经抢救无效均先后死亡。广德市公安局因犯罪嫌疑人死亡作出不立案决定。
 
    2021年8月23日,被害人之子到检察机关信访,检察官接待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收到被害人的父母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后,检察官进行走访调查,核实了申请人家庭的真实情况,决定对被害人家庭进行司法救助50000元。
 
    2021年9月15日下午,广德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两场简易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朱红兵主持,邀请了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与公开审查。
    听证会上,申诉人、申请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和理由,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办理和审查情况并进行了详尽的释法说理,听证员围绕案件所涉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定性问题展开充分讨论,根据听证查明事实,听证员作出最终评议,对李某某的申诉一案支持检察机关意见,同时认为李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予以救助。另一起案件也符合救助条件,建议给予救助。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此次听证会效果明显,不但达到了息诉罢访的效果,还能及时有效的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把有限的司法救助资金用在了刀刃上。”参加听证会的宣城市人大代表罗道宏表示。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彭玉认为:“在办理刑事申诉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时采用公开听证的模式,化解社会矛盾、救助刑事被侵害弱势群体度过难关,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动作为,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