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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成长,未检护航!示范宣讲进乡镇
时间:2021-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6月18日上午,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干警应邀前往杨滩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示范宣讲进村(居)活动,杨滩镇各社区、村儿童保护专干,监护人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学习。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宣讲中,该院干警梅婷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为主要内容,结合真实案例,重点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对未保法修改的背景、新未保法的体系、家庭保护中监护人的十大职责和十一项禁止行为、民政部门及儿保专干应尽职责等方面进行了释法明理。
    近年来,广德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该院未检工作和兼职法治副校长职责,积极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活动,努力帮助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工作者提高法律意识。下一步,该院将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继续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宣讲活动,与全市其他单位部门一起,共同承担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让未成年人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