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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进检察工作制度化——广检人学用《条例》(四)
时间:2019-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出台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该条例也是政法战线党内第一个法规。       

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要深刻领会其“三个第一次”:第一次阐述党的领导与政法工作的关系,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规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第一次系统集成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是新时代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总遵循。

      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要牢牢把握“三个第一位”:一是把政治统领放第一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二是把提升政治能力放第一位,提高从政治角度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把政治作为观察分析形势的首要考量;三是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抓党建促队建,推进政法机关全面从严治党。

 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要着力“三个坚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党内法规;坚持责任担当,学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坚持廉洁自律,净化消极思想。

 

    作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人员,更要正确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协助党组抓作风促清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解决司法腐败,确保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清正廉洁。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祖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