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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驾照”为名行骗 锒铛入狱得不偿失
时间:2014-12-18  作者:  新闻来源:广检  【字号: | |

考驾照在近几年是件热门的事儿,有的犯罪分子以帮人“办驾照”为名,骗人钱财还屡屡得手。2014年,广德县检察院受理两起类似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匡某、熊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罚金六万元。

匡某今年27岁,2013年上半年,在和朋友闲聊时,听说可以通过“黄牛”花钱买驾照。下半年其到浙江省湖州市打工,私下和同事们聊天,知道他们想不通过考试找人买驾照。匡某当时就起了骗钱的念头,谎称其母亲是广德某驾校的股东,可以买到驾照,以此取得同事的信任,骗取同事的钱财。2013年下半年至案发前,匡某用同样的方式,大量骗人钱财,受骗被害人达十余人骗得钱财共计人民币三万余元,并将所骗得钱款挥霍一空。

熊某今年31岁,原在广德县某驾校担任教练,在担任教练期间得知有三名外地人想不通过考试直接拿驾照,于是熊某利用自己的身份称可以帮助他们办理,以此为名收取三人共计15000元人民币,收取的钱全部用于自己花销,并未帮他们办理驾照。后熊某到开发区某公司上班后,有同事想办驾照,自己便称在驾校上过班,可以帮助其办理驾照,以此为名收取他人财物。从2009年至案发,熊某利用自己在驾校上过班的身份,以能够帮助别人不通过考试直接取得驾照为名,骗得钱财共计人民币三万余元。熊某称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诈骗,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自己日常开销大,且无其他收入,就想到利用别人对考驾照可以“走后门”的心理,骗取他们的报名费用于自己的开销。

   此案中大量受害人抱着侥幸心理,希望走捷径获取驾照,而忽视了对方信息的真实性,忽视了社会规范,最终被骗。类似案件提醒大家,谨防以“办驾照”为名的骗财新招,同时也告诫大家,公民考取驾照,不仅仅是为了取得一本证书,而是通过严格训练、规范考试,取得合格的驾驶能力,这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负责,切莫走所谓的“捷径”。